[因公殉职的认定条件]强挖因公殉职者坟墓 让活着的后人情感上咋能接受

来源:热点资讯 发布时间:2009-03-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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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和亲属不知情也不在场的情况下,韩城矿务局下峪口地区公墓里的28座因公牺牲、殉职的职工坟墓被强行挖开。2月6日上午,记者前往调查,因公牺牲的田孝春的女儿田女士哭泣着说:“亲属不在场就开挖亲人的坟墓,这让活着的后人情感上咋能接受啊!”  

坟墓被挖亲属第四天才知晓  

韩城矿务局下峪口地区公墓位于龙门镇渚北村108国道旁,占地约10亩。1978年10月,矿务局为安葬历年来在煤矿生产中因公牺牲和殉职的职工专门征用的,这里先后安葬了100多位因公牺牲、殉职以及部分因有工伤自然亡故的职工。  

6日上午,记者在事发地看到,地面的坟头已经被推平,荒土中零星散落着棺材板、墓碑和砖块。墓地附近铁路道口看守工郭女士说,2月1日有挖掘机开进公墓,挖开坟墓把尸骨运走了,挖了3天才挖完。  

田女士告诉记者,她父亲田孝春1974年5月在一次矿井事故中不幸牺牲,被安葬在公墓里,随后这块地被矿上征用。  

“2月4日,听说矿上的公墓被人挖了,我们这些亲属赶紧去看,发现包括父亲在内的28座坟墓被挖开,尸骨也不知去向。”田女士哭着说,“看着被挖开的墓坑,我们当即蒙了,随后就报了警。”  

当地政府去年底张贴了迁坟通告  

6日上午,韩城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值班民警文军伟说,4日下午,派出所接到报警并到现场调查,后得知开挖公墓与征地有关,遂告知家属先与镇政府协商,协商未果后再走司法程序。  

韩城矿务局退休职工何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亲属找到龙门镇,反映了3天还没有得到正面答复。据了解,在2014年12月23日,龙门镇政府曾在韩城矿务局局机关和一些矿务局的住宅小区,张贴了一张通告称:“拟在龙门镇108国道东西两侧,各建40余亩的综合服务区。凡在国道两侧的坟墓,务必在12月23日至12月31日,全部自行搬迁,如有延误,后果自负”,落款为“韩城市龙门镇人民政府”。随后,这则通告也在韩城当地媒体刊播。  

看到公告后,田女士和一些职工亲属们找到矿务局反映,矿务局矿区工会也与龙门镇联系,协商迁坟事宜。其间,一些因工伤自然死亡的职工坟墓,先后被亲属自行迁走安置,28位因公牺牲、殉职的职工坟墓因亲属不同意迁移政策,未能迁移。  

协商未果28座坟墓被强行挖开  

6日上午,韩城矿务局矿区工会副主席张守学告诉记者,矿区公墓主要是安置因公牺牲、殉职的职工,这些人都是对国家建设有贡献的人,不能说让迁移就随便迁移,应当重新选址、妥善安置。他们与龙门镇和渚北村多次协商,但一直没有协商好。  

龙门镇党委副书记白俊辉说,征地建设综合服务区是市上的工作安排,地表附着物清理由渚北村来完成,迁移公告发布了多日,媒体上也刊登了,但矿务局与镇上一直没有协商出结果。  

渚北村村委会主任卫青林告诉记者,挖坟是村上组织实施的,从1日开始进行,3天里先后用挖掘机挖开了31座坟墓和土包,只有28座有尸骨。整个挖坟过程他们都拍了录像,清理一座收集好尸骨并编号,然后重新安置在另一块坡地上。对于龙门镇和渚北村的做法,有亲属认为,迁移坟墓跟安葬一样,应选个日子,祭奠后迁移安葬,这样不仅是对死者的尊重,也能慰藉后人的心灵,亲属不在场就被强行挖开,谁能保证亲人的尸骨不会弄错。  

目前,韩城矿务局、因公牺牲殉职的职工亲属与龙门镇就此事仍未达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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