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股吧】中国核电关于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来源:创新 发布时间:2013-07-19 点击:

【www.joewu.cn--创新】

====推荐阅读====

  海南矿业调整定增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

  中海油服荣获“中国能源企业信息化管理创新奖”

  肖钢下线:历年来七任证监会主席都干了啥?

  ====全文阅读====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02月20日讯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临 2016-004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核核电有限公司)201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核核电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核核电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1 中核电 MTN1

  4.债券代码:1182048

  5.发行总额:人民币 20 亿

  6.债券期限:5 年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41%

  8.计息方式: 固定利率

  9.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10.付息日:存续期内每年 02 月 25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到期兑付日:2016 年 02 月 25 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

  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中核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芸琪

  联系方式:010-68555902

  2.联席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杨佳木、别致环

  联系方式:021-20625866、021-20625867

  3.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部门:托管部

  资金部

  四、备注

  无。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2 月 18 日

本文来源:http://www.joewu.cn/keji/50365/

上一篇:【董登新新浪博客】董登新:中国股市生态呈现十大变化
下一篇:[中国重工股吧]中国重工拟向控股股东出售亏损子公司
推荐内容

Copyright @ 2013 - 2018 金融屋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金融屋财经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605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