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票_泰豪科技: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补充公告!

来源:债券 发布时间:2018-06-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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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10月08日讯

  股票代码:600590股票简称:泰豪科技(18.560, -0.29, -1.54%)编号:临2016-054

  债券代码:136332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编制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9月29日公司收到泰豪集团、黄代放先生、黄小放先生的《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补充函》,对相关内容更正说明如下:

  一、原“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黄代放”。

  现更正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黄代放、黄小放(住址:

  南昌市阳光嘉苑住宅小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中,原“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泰豪科技董事长黄代放先生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现更正为“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泰豪科技董事长黄代放先生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黄小放先生与黄代放先生系兄弟关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情况介绍”中,增加:“黄小放先生与黄代放先生系兄弟关系,为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南昌,没有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黄小放先生除通过其控制的账户持有泰豪科技330,000股、占泰豪科技总股本0.05%以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中,原“本次权益变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0,899,440股,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9,768股,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91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15.4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现更正为:“本次权益变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0,899,440股,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黄小放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019,768股和330,000股,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24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15.4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中,原“本次权益变动前,泰豪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34,24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3%,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持有上市公司2,019,7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36,267,2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43%。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豪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00,89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3%,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持有上市公司2,019,7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2,919,2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4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现更正为:“本次权益变动前,泰豪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34,24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3%,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黄小放先生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019,768股和33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和0.05%,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36,597,2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48%。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豪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00,89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3%,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黄小放先生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019,768股和33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和0.05%,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3,24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15.4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六、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原“泰豪集团有限公司、黄代放”,现更正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黄代放、黄小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原“持股数量:136,267,208股、持股比例:20.43%”,现更正为:“持股数量:136,597,208股、持股比例:20.48%”。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原“变动数量:102,919,208股、变动比例:15.43%”,现更正为:“变动数量:33,348,000股,变动比例:5.00%,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03,249,208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15.48%”。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

  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东持有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2)相关内容亦相应更正。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90股票简称:泰豪科技编号:临2016-055

  债券代码:136332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1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和同方股份(13.770, 0.01, 0.07%)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分别发函核实,并于今日分别收到了泰豪集团和同方股份的回复函,具体如下:

  泰豪集团回复:

  “贵公司《就媒体报道事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内容的核实函》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我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贵公司33,348,000股股票,截至目前为止,我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黄小放先生持有贵公司股票情况为:我公司持有100,899,440股,黄代放先生持有2,019,768股,黄小放先生持有330,000股,我公司和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贵公司股票103,249,208股,占贵公司总股本15.48%。

  我公司本次减持系由于我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所致,并不涉及其他报道所述事项。”

  同方股份回复如下:

  “贵公司发来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媒体报道事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内容的核实函》收悉,经公司自查,我公司目前不存在涉及贵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90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股票代码:600590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小区清华科技楼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泰豪信息大厦1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黄代放

  住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73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黄小放

  住所:南昌市阳光嘉苑住宅小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9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豪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泰豪科技董事长黄代放先生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黄小放先生与黄代放先生系兄弟关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小区清华科技楼

  法定代表人:李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80604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综合技术服务;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产品和空调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及工程设计、安装、节能改造等综合技术服务;汽车(含小轿车)、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的销售、服务;产业投资及其管理、咨询、综合技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物业管理、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3年4月20日至2043年4月19日

  主要股东:黄代放、南昌珝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孔祥川、李华、

  涂彦彬

  通讯方式:邮编:330096电话:0791-881062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除持有泰豪科技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情况介绍

  黄代放先生为泰豪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黄小放先生与黄代放先生系兄弟关系,为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南昌,没有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黄代放先生除持有泰豪科技2,019,768股、占泰豪科技总股本0.30%以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黄小放先生除通过其控制的账户持有泰豪科技330,000股、占泰豪科技总股本0.05%以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豪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0,899,440股,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黄小放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019,768股和330,000股,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24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15.4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未来12个月内,泰豪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减持,但减持数量总额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泰豪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34,24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3%,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黄小放先生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019,768股和33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和0.05%,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36,597,2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48%。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豪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00,89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3%,泰豪集团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黄小放先生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019,768股和33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和0.05%,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3,24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15.4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无。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李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字:黄代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字:黄小放

  签署日期:2016年9月29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章:黄代放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章:黄小放

  日期: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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