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保险电话_恒大保险规则套利,举牌噱头收割“韭菜”

来源:保险 发布时间:2019-03-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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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11月2日讯

恒大举牌   梅雁吉祥(600868,SZ)11月1日晚间的一则公告,一石激起千层浪,让市场一片哗然。截至10月31日,此前持有公司4.95%股份、位列第一大股东的恒大人寿,已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减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几天前的10月25日晚间,梅雁吉祥发布三季报更正公告。更正后的三季报显示,恒大人寿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恒大人寿持有9395.83万股梅雁吉祥,持股比例为4.95%,梅雁吉祥的股价因此而暴涨。

  那么,现在恒大人寿与梅雁吉祥“闪离”,此前被光环所围绕的“恒大概念股”的炒作根基也就不存在了。留给追高买入者的,会是什么呢?今日就可见分晓。

  此次体现在梅雁吉祥身上的规则套利,可以说是被恒大人寿发挥得淋漓尽致:巧妙利用了交易所的举牌制度和信披制度的规则空间,在一只股权极为分散的个股身上实施了一次短线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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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大人寿10月31日清仓

  公告显示,梅雁吉祥于11月1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恒大人寿持股变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来函称,上交所市场监察时发现,公司股东恒大人寿通过旗下两个保险组合账户,于9月28日至9月30日买入公司股票9395.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10月31日,上述两账户将所持有的9395.83万股全部卖出。

  为此,上交所要求公司向恒大人寿核实在较短时间内买入公司股票后又全部卖出的主要考虑,并对外披露,同时进一步核实并披露是否存在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此外,要求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对外披露。

  随后,梅雁吉祥向恒大人寿发函,就其在短时间内买入公司股票后又全部卖出的主要考虑进行了征询。恒大人寿则回复称,其买入及卖出公司股票的目的是基于当时对资本市场的判断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梅雁吉祥同时表示,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经公司自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其未在最近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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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明显,如果不是这份问询函曝光恒大人寿已清仓梅雁吉祥,估计很多投资者还蒙在鼓里。因为恒大人寿持股比例为4.95%,不构成举牌,正所谓“买入不踩线,卖出不公告”。

  实际上,恒大人寿是赶着三季度结束踩点买入的。10月25日晚,恒大成为梅雁吉祥大股东的消息曝光,10月26日、27日,梅雁吉祥连续涨停。10月28日盘中,梅雁吉祥股价一度触及8.08元,创出年内新高。10月,梅雁吉祥月涨幅为32.7%,月度最大涨幅则高达52.74%。

  律师:不构成短线交易就不违规

  对于恒大人寿在梅雁吉祥股票上的操作是否合法合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记者表示,“只要是自有资金,不构成短线交易即可”。

  实际上,根据《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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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恒大人寿的操作,私募又是怎么看的呢?

  有私募人士告诉记者,虽然从证券法的角度来说,恒大人寿并没有达到5%的举牌红线,但是由于被举牌的标的梅雁吉祥股权分散,恒大人寿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而成为第一大股东是否就该比照5%持股股东进行公告;减持时,是不是也需要比照5%持股比例股东提前公告减持计划呢?

  记者也发现,梅雁吉祥此前多次出现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情形,公司也主动发了公告。其中,最近的一次是在2015年8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2015年7月31日,法人股东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982.6万股,占总股本的0.52%,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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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往前追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5年7月2日梅雁吉祥发布公告称,截至2015年6月30日,法人股东上海华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976万股,占总股本的0.51%,为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但记者发现,公司并未对第一大股东减持作出相应的公告。

  看来梅雁吉祥这种股权极为分散的上市公司,在这波举牌概念股炒作大潮中,已经成为了规则套利者的最佳猎物。

本文来源:http://www.joewu.cn/licai/9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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