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空难机长_伊春空难机长获刑 齐全军代理人称或提出上诉

来源:国内财经 发布时间:2009-01-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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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伊春空难案当时的机长齐全军因重大飞行事故罪被伊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是国内飞行员因飞行事故首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宣判后,齐全军的代理人表示很有可能提出上诉,而空难50余名幸存者的民事赔偿也开始启动,东北民航局深圳航空等相关单位将作为索赔对象被诉至法院。  

宣判:机长获刑3年律师表示要上诉  

今天上午九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法院对齐全军案进行了宣判,该案在去年11月28日开庭审理了将近一天,与当天开庭庞大的律师与旁听队伍相比,今天的宣判现场显得十分清净,齐全军的爱人金女士是唯一参与了庭审与宣判现场的旁听者,法庭最终以重大飞行事故罪一审判处齐全军有期徒刑3年。  

作为齐全军的辩护人,张起淮律师在得知宣判结果后表示,他本人的一件事要提出上诉。张律师说,判决所依据的是国务院事故调查小组于2012年6月29日作出的《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而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不能将事故报告作为判案的主要依据,基于此,张律师认为要上诉。  

但是张律师也分析说,事发到现在,齐全军已经被羁押两年多的时间,按照羁押一日这抵刑期一日来计算,如果齐全军不上诉,那么判决生效后他只要服刑半年的时间就可以刑满,如果当事人考虑到接下来的生活等事宜也可能会放弃上诉。  

幸存者们将启动民事赔偿诉讼

伊春空难有50多名幸存者,目前大部分在空难中都遭受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创伤,但据了解,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他们无法再从航空公司获得药费报销和其他形式的赔偿,据张起淮律师表示,他也会接受幸存者们的委托,将相关的责任单位诉至法院,启动空难的民事赔偿。  

“东北民航局、黑龙江空管局、河南航空、深圳航空这几家单位将会被列为共同的被告”张律师表示,对于空难,上述单位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也需要对在空难中受伤害的幸存者们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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