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伟明环保的股票|伟明环保: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市场交易 发布时间:2018-03-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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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9月20日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伟明环保(28.190, -0.77, -2.6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伟明环保,股票代码:603568)于2016年9月6日、9月7日、9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6年9月6日、9月7日、9月8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和朱善玉四位自然人书面征询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核实,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副总裁章小建减持公司股份3,700股、公司副总裁程五良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除上述两位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外,其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

本文来源:http://www.joewu.cn/xiaofei/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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