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营改增5月1日全面实施 试点范围确保四个“抓好”

来源:热点资讯 发布时间:2015-01-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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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期已将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基础上,此次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我省4个行业纳税人合计约34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至此,现行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涉及我省试点纳税人34万余户,2015年缴纳营业税659亿元,占全国营业税收入1.91万亿元的3.45%。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抓好税源交接确认工作。3月31日,在省地税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国税、地税双方的共同努力,成功将33.6万户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导入国税部门金税三期系统。

  目前,各县(区)国税局正在逐户进行税源确认,核对、修改、补录相关信息,统筹开展一般纳税人登记、税库银协议签订、优惠资格备案等工作。主动与地税部门联系,澄清新登记、注销、清算试点纳税人信息,并于4月30日前,共同确认最终交接结果。通过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避免“漏征漏管”、“两不管”现象。

  抓好系统内外培训工作。组织业务骨干编印了4.8万册培训教材发放至基层,电子版培训教材通过门户网站、12366平台向社会公布,供纳税人和税务干部下载学习;对内抓好内部培训,利用3月26日-27日的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培训全省师资280多人,总局于4月6日至8日通过视频的方式直接培训到区局、县局。

  同时,开展好外部培训。配强师资力量,做到点线面兼顾,点上的培训面向重点企业,线上的培训面向各个行业,面上的培训要覆盖所有试点纳税人,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开票、会申报。

  抓好发票衔接管理工作。增值税发票升级版推行是当前最为紧迫的工作,各级国税部门高度重视,拟订详细的推行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倒排工期,有序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推行到位。同时,保障发票供应和开具。

营改增范围

  及时合理上报发票计划,逐环节落实好发票库存、储备、调拨、领用、开具等工作。为做好新旧发票衔接过渡,4月1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确保新旧发票管理衔接平稳有序。

  抓好大厅办税服务衔接。办税服务厅承接能力和办税秩序,是本次营改增平稳推行的关键所在,直接关乎工作进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通过科学研判大厅的承接能力,及时调整、增设服务窗口,设置临时办税场所,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同城通办,加强办税服务厅的人力支持,将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安排在一线,提升办税效率和质量。

  同时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增加即办事项,最大限度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税,推行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在此基础上实行分流办税、错峰办税。严格落实大厅值班、领导带班、导税服务、应急预案等制度,确保办税服务场所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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