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信息中介|“网贷信息中介管理暂行办法”的几种舆论反应

来源:互联 发布时间:2017-08-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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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行业一直关心和关注着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更加明确和清晰的界定和划分。悬在P2P行业头上的那只靴子终于落地,业界对此的反映非常热烈。

  确切地说,暂行办法与此前传闻和业界一直坚持的通行做法,差异并不大——强调信息中介特性,加强透明度和披露力度,坚持线上原则,不向参与交易者做担保承诺和不替交易参与者做主,银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督部门加强监管也并不是什么新举措。至于不设资金池不做自融信息透明,则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稍一点出人意料的,是借贷上限“企业100万”“个人20万”的设定。

  就像历次的相关政策出台一样,舆情总有以下几种反应。第一类,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型的,面对任何监管政策的出台,都一副末日来临的架势,时不时会情绪化地生出“打压”和冒出“要把平台搞死完”之类的惊叹。这类感叹,通常此前业务与规定举措冲突较大,修正成本偏高的平台,或“自由”惯了,不想受约束的某些从业者。

  第二类,则是理性中间派,这类人从政策的出台中,既看到了加强严管的必要性,和短期内给行业带来的考验,也看到法规出台对无法可依的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向的欣慰。有法规可依比无法规可依,当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至少为一些被问题平台搞得风声鹤唳的管理机构,提供了一个明确的依据和方向。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互联网发展的。这种谨慎乐观派的观点,表现出了互联网金融业界多数人的心态。

  还有一类,就是利好和支持派。这一派以上海易贷网P2P为代表,易贷网董事长李宁曾无数次就对媒体表示:“加强法制和规范对正规P2P企业是利好消息”。因为受一些不良平台的拖累,整个P2P行业正在被妖魔化,很多平台甚至已羞于承认自己是做P2P的了。这让这个行业多数的认真做事的人们,承担着一种道义上的责任。做为金融服务工具,安全运行,无疑是平台的生命。而这是需要包括信息透明,法规约束和提升平台技术和道德水准才能做到的。在对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的自检中,该平台95%合规,而且不合规的5%也有了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该平台一直坚守的“小额”与“硬抵押”使得让各家平台最头疼的“20万上限”失去了杀伤力——该平台自查结果,平台20万以内的业务,占业务总量的约八成,完全在健康和可优化的范畴之内。合法守规,这也许就是这家上线九百多天,就达成交易290亿,透明度稳居业界前列的平台取得成功的原因吧。

  由此可见,加强管理,并不是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行业的末日,而是其良性发展的开始。只有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够迎来未来。没有安全的速度是危险和没有意义的,只能造成车毁人亡,乱相丛生。而健全和规范的法规,淘汰坏平台,鼓励好平台,为互联网金融带来健康光明的发展环境和空间,不仅为好的互联网金融正名,也为这个行业的合法性,提供了重要的法理依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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