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股票|双林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汽车 发布时间:2016-07-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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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16年 7月 6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年 6月 27日以邮件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史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史敏女士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与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 7月 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史敏女士简历

  史敏女士:中国国籍,1970 年 7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EMBA,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全

  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曾任百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史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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