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购香港新股|香港新股新规4月生效 近百家企业冲击IPO

来源:新股 发布时间:2008-03-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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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倒数6个工作日,港交所(00388)实时网上登载上市申请的新例将生效。  

多方消息指,不少企业赶在3月底前冲刺交表,有会计事务所递表客户数目较上年翻倍。  

有消息指,港交所自1月初就收到百多封保荐人的通知信,申报为企业出任保荐人。由于通知信须于提出上市申请两个月前递交,故有市场人估计,3月底至少有近百宗递交上市申请。  

3月底关卡如此重要,皆因港交所将于4月1日起,要求上市申请被接纳作详细审阅的企业,实时在“披露易”网站上载大致完备的招股数据。  

勿太仓促“求快”反“变慢”

毕马威中国合伙人兼香港资本市场主管陈清珠指,上市新股申请同时公开招股书,有助增加信息透明,不再是个别机构投资者或研究报告专有,可让投资者更早获取新股信息。  

对企业而言,它们或不希望过早公开企业运营情况,特别是对其竞争对手,进而出现冲刺递表、巧避新例的情况。  

信永中和(香港)副管理合伙人卢华基称,年初至今已有6至7间客户入表,是去年同期的一倍,“是有赶入表的情况”。  

罗兵咸永道资本市场服务组合伙人陈朝光则认为,有小部分企业是赶在新例前交表,但更为重要的是近期新股气氛较好,“如果市场不好,就算没有新例,这些人都不会入表。”  

他亦提醒,港交所现设有“三天初检”,企业交申请后,若申请材料不够完善,将于3日内被发回,一旦发回就8星期内不得重新提交。若递交材料太仓促,或因“求快”反“变慢”;同时,被发回上市申请的保荐人、企业或被披露名称,影响投行声誉。他透露,该行现时客户不少已接受新例安排,准备4至6月递表。  

上市申请“初检”退回率33%  

据港交所资料,自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底,港交所收到的18份新上市申请中,有4份没有通过三天初检,2份没有通过其后质量评估,退回率约33%。  

陈朝光称,港交所暂时未披露被驳回申请的保荐人名称,未来政策有待观望,他认为过去6个月,保荐人已逐步了解,相信申请退回率不会高企于上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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