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重庆打黑逼供案宣判 郑小林犯罪情节轻微免刑

来源:热点资讯 发布时间:2008-05-05 点击:

【www.joewu.cn--热点资讯】

据检察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原系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民警。2011年7月,长寿区公安局以吕某涉嫌犯罪对其立案侦查。苟洪波负责审讯工作,其授意、指使但波、郑小林等民警采取刑讯手段逼取吕某口供。经鉴定,吕某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但波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三名被告人当庭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取得被害人谅解;但波系自首;郑小林犯罪情节轻微。对三名被告人可分别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和免予处罚。  

据此,法院当庭宣判,苟洪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郑小林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罚。

本文来源:http://www.joewu.cn/content/4737/

上一篇:【中国人均月收入是多少】中国农民人均月收入为2609元 新生代多从事制造业
下一篇:[骂交警怎么处理]骂交警网友丢工作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整理材料

Copyright @ 2013 - 2018 金融屋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金融屋财经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605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