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对"老赖"出重手,一失信将成千古恨

来源:热点资讯 发布时间:2018-05-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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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是最不可靠的,惟一可以凭借的,是制度对违约成本的量化设计。

  对于失信之人,失信“黑名单”就像一把无形的“枷锁”,事事处处让你寸步难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我国惩戒失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并再次展现中央全方位打击“老赖”、构建“诚信中国”的决心。

  《意见》紧紧围绕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这一核心,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包含具体措施多达100余项。为了增强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操性,还特别规定通过系统化、信息化、技术化手段落实具体惩戒措施。

  可以说,这是目前惩戒措施最全、涉及领域最广的联合惩戒失信方面的文件。涉及的领域涵盖了国家管理和市场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每项惩戒措施都极具威慑性,力图最大限度挤压“老赖”活动空间,让“诚信”成为经济发展的红利。

  亮点一: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招录为公务员,惩戒“老赖”都有哪些招?

  加强联合惩戒部分为《意见》的核心内容,共规定了11类37项惩戒措施,具体包括:1.对失信被执行人入党及担任公职方面的限制。《意见》规定了担任国企高管限制、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以及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限制。

  2.特定行业准入资格限制。《意见》规定了海关认证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从事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

  3.荣誉和授信限制。《意见》规定了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限制,律师和律所荣誉限制,授信限制。

  4.特殊市场交易限制。《意见》规定了发行公司债券限制,从事不动产、国有资产交易限制,使用国有林地限制,利用草原和其他国有自然资源限制。

  5.政府支持或补贴方面限制。《意见》规定了获取政府补贴限制和获得政策支持限制。

  6.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的限制。《意见》规定了设立金融类公司限制、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限制、合格投资者额度限制、股权激励限制、设立社会组织限制,以及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

  7.高消费限制。《意见》规定了乘坐火车、飞机限制,住宿星级酒店限制,高消费旅游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限制,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限制。

  8.出境限制。《意见》规定了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反馈被执行人身份、护照信息及车辆信息,协助查找、控制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境。

  9.加强日常监管检查。《意见》规定了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0.加大刑事惩戒力度。《意见》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

  11.鼓励其他方面的限制。《意见》规定了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结合各自主管领域、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

  亮点二:信息公开与共享,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遁形

  因信息公开与共享既是实现联合惩戒的手段方法,其本身也是联合惩戒的措施之一,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因此,《意见》规定了人民法院要及时准确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信息列入政务公开事项。要打破信息壁垒,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政、国土、财政、住建、金融、税务、工商、安全监管、证券科技等部门建立的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的体制机制建设,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制度。

  亮点三:完善制度和加强领导,2016年年底前落实到位

  《意见》关于需要完善的制度机制部分。规定了进一步提高执行查控工作能力,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三项制度机制的完善。关于加强组织领导部分规定了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工作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加大宣传力度等内容。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确定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完善制度机制和加强组织领导以确保各项措施在2016年年底前落实到位。

  亮点四:最大限度惩戒“老赖”,解决执行难,不再靠单打独斗

  此外,《意见》还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主管领域、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联合惩戒工作涉及到的中央主管部门或行业监管单位就有40余家。

  最大限度惩戒“老赖”,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等40多部门将携手构建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大格局。 截至目前,纳入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共计490余万,其中法人70余万,自然人420余万。

  随着此次《意见》的出台,一张针对“老赖”的天罗地网正越织越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正在建立健全。《意见》成为我国惩戒失信纲领性文件,将有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违法背信行为不仅在当下受到制裁,更会在个人信用上留下难以去除的污点,对就业、出行、贷款等重要事项造成长远负面影响。

  借贷宝打通央行征信全力助攻“诚信中国”建设

  中央全方位打击“老赖”,构建“诚信中国”的决心已经昭然。在此背景下,网络平台也开始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据悉,借贷宝平台已着手将用户逾期记录上传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用户如果在借贷宝平台借款逾期超过一定期限,其信用“污点”将可能会被央行记录在案。

  借贷宝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建设‘诚信中国’的号召下,借贷宝全力参与社会诚信体系构建,助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与多家商业银行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将长时间逾期不还款用户的逾期记录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从而更好的规范个人的信用行为。信息的多方共享,一方面能够帮助其他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起到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起到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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