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号文件】107号文冲击银行理财 定调影子银行监管

来源:银行 发布时间:2007-11-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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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迎来首次高规格监管表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07号文”)对中国影子银行首次进行了分类,明确影子银行监管责任分工,并要求完善监管制度。

107号文无疑意味着政府对于影子银行的综合治理即将全面展开。1月10日,证监会表示,将加强和细化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财富管理等高风险领域的信息披露。记者采访中发现,受访的银行认为自己将进一步被严格规范,民间金融机构则寄望借此鲤鱼跃龙门,走向阳光化监管之路,从而获得正名。

定调影子银行监管:“谁的孩子谁抱走”

据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107号文指,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一些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业务(以下统称“影子银行”)日益活跃,在满足经济社会多层次、多样化金融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业务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和监管套利等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107号文中官方对影子银行的态度比经济界人士此前预期的更具包容性——此前官方的态度更多的是提醒影子银行的繁荣有重大风险。但107号文首先肯定了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影子银行的产生是金融发展、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作为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投资渠道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107号文把影子银行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国务院层面出台107号文是否意味着更为严厉的监管风暴即将来临?

“107号文是一个大的监管框架,它出台的意义是对影子银行的重视已上升到国务院层级了,它是中央政府对影子银行监管强烈意愿的表述,在这个压力下主管部门未来可能会出台针对影子银行的一系列细则政策。”东方证券分析师金麟说。

金麟认为,从监管角度来说,未来会要求影子银行的监管规范化,包括监管影子银行的运行风险、投向等。而107号文“更重要的是中央通过影子银行的治理要达成规范地方的融资行为,约束地方政府债务的扩张”。

亦有分析人士认为,107号文最大的意义是统一认识,通过对影子银行的分类,由各监管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影子银行规模进行摸底,然后由相关部门制定实质性的监管措施。

2013年银行同业成为“影子银行”主力

近几年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高速增长。审计署近期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地方政府性债务在仅仅两年半时间里大幅增加67%,从2010年底的10.7万亿元上升到2013年6月的17.9万亿元。实际上,目前中国的影子银行本质还是依托银行的间接融资,目的是规避监管,风险并未转移出银行。因而银行业监管部门希望对地方政府非理性扩张倾向进行约束。早在2010年,银监会对表内信贷中对地方政府融资的约束已经严格建立起来了,但其后,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和创新却严重削弱了这种约束。

针对这一情况,银监会2013年3月的8号文清理了理财资金投非标债权的问题,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后就出现银行绕道用自营资金来投非标债权,同业业务获得飞速发展。

2013年,银行同业业务的迅速发展壮大,开始成为中国“影子银行”的主力。

央行显然不愿看到这种影子银行风险继续扩大。2013年6月末,因央行拒绝向银行间市场注入流动性,曾导致短期利率飙升,隔夜拆借利率一度升至30%以上。在“钱荒”时,同业负债成本居高不下的环境下,这些影子银行就要付出高资金成本的代价。

尽管最后央行出手平抑了6月末“钱荒”,银行也明白了央行的态度,此后同业业务有所收敛,但12月银行间第二次出现“钱荒”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影子银行问题或未能根本解决。

受访的银行业内人士认为,107号文只是规定了一个框架,是原则性的规定,而市场呼声极高的针对同业业务的9号文或将是对107号文的细化。

1月10日的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第二届年会(以下简称“年会”)上,因可能带来银行同业业务的强约束,107号文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也成为业内人士讨论的热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在年会上表示,目前对影子银行的管控,对中国的资金市场和理财市场在短期之内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107号文对资金市场和理财市场影响在于,将提升银行对于信贷融资的议价能力,而提高金融机构实质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将提高银行的融资成本。”张承惠说,结果是银行贷款利率上升,但银行受贷款规模和融资、负债成本限制,获利水平不一定比影子银行大。

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张铮表示,未来银行理财规模增长速度将放缓。他认为,107号文要求,银行理财业务需要有独立经营部门、独立核算,这为建立独立的理财机构提供了基础,使商业银行在做大的基础上做强。

“107号文对影子银行的规范,是未来银行理财发展的主线之一。”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彭向东预计,银监会主管部门后续将有细则出台。他认为,银行理财业务需要跟自营业务做到真正分开,107号文提出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这对银行规范经营、风险管理准备有帮助。

民间期待阳光化

中国影子银行另一大主力军无疑是那些来自民间、不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它们被107号文定位为完全无监管或监管不到位的影子银行。

民间融资一直是影子银行风险的高发地带。网贷之家CEO徐红伟告诉记者,P2P网贷平台在最近几年高速发展,2010年至今,平台数量以每年5倍速度增长,2013年末达到800家;网贷资金也以每年三四倍的速度增长,2013年末达到270亿~280亿元。但伴随着高速成长,P2P平台出现大量倒闭,在2013年P2P网贷平台倒闭了80家左右,占总数的1/10,损失金额达到10亿元,约占总金额的5%。

而温州的民间借贷危机带来的企业主跑路,广东的华鼎、创富等融资性担保公司倒闭带来的全行业重创,至今仍让各方心有余悸。

107号文再次强调了对这些影子银行加强监管的原则。“总的原则是,‘谁家的孩子谁抱回去,谁家孩子谁管’。”广州一位民间融资界资深人士说,“107号文出来后,现在金融办正在为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影子银行做监管细则。”

徐红伟认为,107号文出台后,P2P行业不会再像之前那样疯涨。“P2P平台希望被监管,没人管可能最后会自己把自己毁掉,出现血腥倒闭。”徐红伟说,“但是P2P具体的监管法规可能半年内不会出来。”

而在民间融资中,上述民间资深人士认为,107号文对小贷行业的影响可能最大。107号文中提及“小额贷款公司由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等制定统一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这或许意味着,小贷行业的全国性法规可能即将出台。至于未来的小贷法是宽是严,业内仍无从估计。小贷业内人士只是希望,未来新规能放松小贷公司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自有资金的50%,以及放贷最高利率不能超过四倍等限制。据业内人士透露,从2013年开始对小贷法的调研已开展,但小贷法何时出来仍是末知数。事实上,缺少资金来源的小贷公司一直希望能靠上银行业这棵大树,107号文或许暗示了具有吸引力的信息。

而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认为,中央出台107号文件,对引导影子银行走向阳光化、规范化有益。在温州民间借贷已合法化,只需登记备案。他预计未来影子银行纳入监管,影子银行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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