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计入什么科目|年终奖计入养老缴费基数有何影响

来源:保险 发布时间:2018-02-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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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奖计入养老缴费基数,近日,安徽省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对参保人群、缴费基数、待遇支付、个人账户管理等都作出详细规定。

  其中,对于养老金的征缴基数,安徽省指出,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个人年度缴费基数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12月份的 基本工资)、警衔津贴、海关津贴之和。

  而在机关技术工人、机关普通工人的个人缴费基数中,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也被纳入。

  此前,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具体办理细则进行规范。

  某东部和西部省份的公务员并了解到,工资和津贴等已经纳入养老金缴费基数中,但是年终奖并未纳入进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恐怕仍存在难题。

年终奖计入养老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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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社保费年年上涨?“社保基数与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因此社保费会随着社平工资年年上涨。”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职工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12;月最低基数=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挂档人员最低缴费基数;月最高基数=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挂档人员缴费最高基数=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了解职工社保基数,首先要明确上面三个概念。”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最低基数”、“月最高基数”。

  国家规定,职工应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缴费工资基数。同时,国家还明确规定,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鉴于每个职工的“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都不尽相同,国家又做出规定,“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俗地讲,就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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