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 股票】朗科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财经评论 发布时间:2015-04-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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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05月11日讯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关于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5月9日起实施)等相关规定修订,请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证券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15:00至2016年5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30;2016年5月13日下午14:00~14: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6年5月13日中午12:0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6727575)到公司。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

  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727600

  联系传真:0755-26727575

  联 系 人:李慧娟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4、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042”,投票简称为“朗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1.00

  议案2

  《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2.00

  议案3

  《2015年度财务报告》

  3.00

  议案4

  《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

  4.00

  议案5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00

  议案6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 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一股东

  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公司股份均已投

  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2、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

  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

  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

  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

  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 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

  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

  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

  审议《2015年度财务报告》

  四

  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

  五

  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

  六

  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6年5月12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

  真:0755-26727575)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

  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股东也可以于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回执。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

  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文来源:http://www.joewu.cn/caijing/6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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