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股票|四川金顶: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来源:最新动态 发布时间:2017-09-28 点击:

【www.joewu.cn--最新动态】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08月31日讯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6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品先生

  六、会议主要议程:

  (一)报告参会股东资格审核情况

  (二)宣读会议投票表决规则

  (三)审议提案:

  提案一:关于向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

  案;

  提案二:关于选举吴光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提案三:关于选举邓骏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环节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提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休会,休会期间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现场会议表决统

  计

  (七)监票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宣读股东大会决

  1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九)与会董事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2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海亮金属

  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根据上述总则,特提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注意下列投票细

  则: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份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2、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

  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与工作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

  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

  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

  需经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投票表决无

  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

  的规定办理。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案一

  关于向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

  签署《借款协议》,由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借款3870万元人民币,用于

  偿还公司到期债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海亮金属签署《借款协议》,由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借

  款3870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

  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协议有效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为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

  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出现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海亮金属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

  (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汪鸣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关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

  4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海亮金属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瑞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8,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洪山路 164 号 118 室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实业投资,货物

  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

  证经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海亮金属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海亮金属 100%的股权。海亮金属实际控制人为冯海良先生。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海亮金属经审计总资产为

  4,822,602,622.42元,净资产为 2,706,118,863.89元,资产负债率

  为 43.89 %。2015年度,海亮金属实现营业总收 76,057,881,080.36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963,527.86元。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亮金属持有本公司 97,002,984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双方拟签订《借款协议》,由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3870万元借款

  用于公司偿还到期债务,借款期限壹年,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

  5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协议有效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不仅可以缓解公司

  资金的压力,也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且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

  在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款利率。也不需要公

  司提供质押和担保,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

  本提案已经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冯晓、李孟刚、陈玉年对董事会提供的

  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表决,

  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1、公司拟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

  签订《借款协议》。由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借款 3870 万元,专项用

  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不仅可以缓解公司资金的压力,也有助于降低

  公司的财务成本。

  2、该笔借款利率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且借

  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独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所获得的贷

  款利率。也不需要公司提供质押和担保,体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

  支持。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

  6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益的情形。

  3、关联董事汪鸣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

  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案二

  关于选举吴光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的提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董事姚金芳先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向公司董事会

  申请辞去担任的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向四川金顶(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董事候选人推荐函,推荐吴光源先生作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吴

  光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本提案已经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吴光源先生简历:

  吴光源先生,1978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同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员,山东实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潍坊向洋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

  计项目经理,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审

  计负责人,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审计经理、高级审计经理,

  现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8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案三

  关于选举邓骏达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的提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邓宝荣先生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已向

  公司监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担任的监事职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

  限公司向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递交了监事候选人推

  荐函,推荐邓骏达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监

  事会审核,提名邓骏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

  历附后)。

  本提案已经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邓骏达先生简历:

  邓骏达先生,1979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历任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

  计中心高级审计经理、审计总监助理、审计部长,浙江华铁建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就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股权管理

  部和任广西金茂钛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兼任海亮健康

  9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品有限公司监事,海亮生态农业仙居有限公司监事,黑龙江北安农垦

  海亮有机饲料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海亮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

本文来源:http://www.joewu.cn/gongsi/87129/

上一篇:[非洲人口爆炸]人口爆炸!2050年全球将近百亿!中国将减3400万
下一篇:[林业局改革最新消息]林业局着力推进国土绿化事业 两大行业现利好

Copyright @ 2013 - 2018 金融屋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金融屋财经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605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