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到期之后你的房子应该怎么处理_70年产权到期之后你的房子应该怎么办呢?

来源:创新 发布时间:2014-11-27 点击:

【www.joewu.cn--创新】

=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4月22日讯

  拿浙江温州举例,这个在改革开放中曾多次产生制度创新的城市,近日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当地一些市民发现,自己的房屋面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如果不续期将无法进行买卖交易;如果要续期,则必须缴纳续期费。

  这笔费用,至少是“目前该房屋价格”的三分之一。虽然温州有关部门随即做出了澄清,称媒体误读了信息,目前还没有真正办出过一例续期,最后的收费方案也还没有定论,但这已经足够引起舆论场上的一场轩然大波。

  码姐:这次温州的做法,可以说引起了一场超越这件事本身的风波。这其中的“真问题”到底是什么?

  解码哥:中国所有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改革开放之初,为了筹措经济开发的资金,中国借鉴了香港的经验,推出了“土地出让金”制度,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一个时期内的土地所有权。这个期限,随后被规定为不超过70年。

  在温州的案例中,相关房屋的土地所有证年限仅为20年,目前已经到期,当地有关部门因此要求所有人缴纳“续期费”。在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下降的当下,这笔续期费将为地方政府提供一笔新的土地财政来源,但显然会对民众造成较大的负担。

  码妹:那温州这种做法是不是有法可依?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解码哥:事实上,这次引起争议的做法背后,确实存在着相关法律规定缺失的因素。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一直处于不断演进的过程中。在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规定中,曾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国家无偿取得土地所有权和地上建筑等的所有权。今天看来,这显然是不利于公民私权的,但这就是我们改革的起点。

  形势总在发展,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就开始规定,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国家“应当予以批准”(强制性规定),经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过,这部法律中并未对如何“依照规定”、支付多少金额制定细则。

  目前,各地方政府依据的就是这部法律。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横空出世。这部被认为迄今为止“最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私有权”的法律的149条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有人据此认为,“自动续期”就是“自动无偿续期”。

  但《物权法》条文解释在具体解释149条时,明确提出,续期要缴费,具体金额由国务院定。事实上,这个问题在当时就引起了极大争议,最后采取的是“模糊化处理”,先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这也是中国改革的一条经验智慧,希望改革的深化能够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那么,国务院是怎么定的呢?关键就出在这儿。这个规定,到现在也没有出来。所以,在上位法缺失的情况下,各地政府就只能依照自己的“理解”,开始收取这笔续期费了。

  码姐:既是这样,各地政府的做法应该还是有所不同的吧?

  解码哥:确实如此。目前地方政府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像温州这样,按照“市场评估地价”收取,因此才会出现65.8万元总价的房屋,要交30万元续期费的情况。

  另一种,是深圳等地的做法,按当地的“公告基准地价”的35%收取。基准地价,简单来说,就是土地的初始价,即土地在完成拆迁、平整等一级开发后,政府确定的平均价格。一间80平米左右的房屋,延期20年的费用大约是4.5万元。相比之下,深圳市的做法显然给民众带来的负担小得多,也更能为民众接受。

  据报道,深圳已经有不少业主根据这一规定缴纳了续期费。深圳市能采取这样的做法,一方面与其财政条件较好,不必过分依赖“土地财政”有关,另一方面,深圳建市晚,房屋产权到期的少,新出让土地多,考虑到收取过高的续期费会影响房价,政府采取了尽量降低收取标准的做法。

  码妹:涨~姿~势~了!既然目前土地使用权年限的问题已经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接下来应该会有某些改变发生吧?

  解码哥:我国的改革开放即将进入第四个十年,目前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确实已经成为一个需要直面的问题。

  土地“70年大限”,一直被形容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增加了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这本身就是一种额外的成本。消除这种不确定性,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尽快在国家层面上制定出统一的政策,改变各地“自行其是”的做法,很有必要。

  在中国房屋土地制度演进历史过程中,民众已经逐步形成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仅缴纳少量费用甚至免费的预期,目前的房屋买卖价格也是建立在这种预期的基础上的。如果按照温州的做法,对续期收取高昂的费用,可能改变房地产市场游戏规则,对市场造成巨大震动。

  由于房地产涉及面广,利益大,这甚至会引起公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累积。考虑到这一点,及早制定出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细则,平衡地方政府和民众的利益诉求,适当向民众的利益加以倾斜,就显得尤为迫切。在这个意义上,“深圳经验”值得借鉴。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咋办?温州出现实例网友炸锅!

  我的天呐!!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要交房价三成!全国人民都开始检查自己买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啦!!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温州现首例“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要交房价三成!

  据温州网报道,温州最近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其中,不少市民发现,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国内也属于先例。

  举个例子:

  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

  等你房子产权到的那一天

  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

  如果你要续期

  那就得交60万……

  全国网友都炸开了锅!

  这篇新闻具有一定风向标意义。这一消息不仅震惊整个温州房产市场,甚至全国人民都开始检查自己买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 ↓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100万买个房,住没多久,就要交几十万续费……

  花了几辈子的积蓄,贷款刚还掉,土地使用期又到了!

  房屋产权事关每一位业主,为何会出现上述问题?

  那么,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出让年限到期后,应当如何续期?

  不续期还能住吗?

  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对此进行了解答:

  ①为何会出现上述问题?

  很多人可能有点纳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七十年吗?怎么变成了二十年?的确,我国民用住宅土地的使用权期限通常是七十年,在1990年代初通过立法全国推行,温州的二十年产权房是地方政府灵活施行政策的产物。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在接受《温州日报》采访时表示,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

  当时,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②出让年限到期后,应当如何续期?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写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非像很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无偿续期),从这个角度讲,法律上存在模糊空间,物权法规定可以自动续期。

  但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是多少都没有明确。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

  张少清表示,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其实,这个“产权”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

  ③100万买的房土地证要续期,为什么土地出让金要30万左右?

  张少清表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使用,是我国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制度。一般讲,不同用途、区位、土地利用条件,以及不同使用年限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也不是我们做的,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出来的。

  举个简单例子:

  有个王阿姨就是买了这类房中一二手房,面临同样续费而不解,国土局的领导耐心细致地对她做工作说:买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所以,您当初买房的时候,就好比用高价买了辆快报废的二手车……

  以普遍70年产权为准,到时继承你这笔遗产的人将是你的子女或孙子孙女,他(她)为继承这堆已经70年的水泥砖瓦,将按那时房价的三分之一续费……当他(她)的子女或孙子孙女又继承时,再续费……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出让年限不同,土地使用人需要缴纳的出让金也是不同的。所以在相关政策明确前,建议大家在住房的买卖过程中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现在让受让人承担,确实有点不公平。我们也在研究这个问题。一是积极向上面反映,这个制度需要顶层设计,我们突破不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很明确的答复;二是我们也在研究作为温州地方的普惠性政策及解决方案,目前已着手起草政策建议初稿,近期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后提交给上级,妥善化解这类问题。” 张少清说。

  ④不续费的话还可以继续居住吗?

  从温州现在的问题来看,受影响的市民一般是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发现产权到期需要续费才知道相关情况。那么如果不买卖,到期后还能继续居住吗?对此,专家表示,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政府不能无偿、强制收回这块土地。如果居民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房产所有人相当于是在无偿使用这块土地。

  比较类似的就是在无偿划拨的土地上盖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公房,公房可以居住,但转让时却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专家认为这种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会限制房产所有人在房地产转让、抵押等方面的权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才可重新拥有这些权利。

  所以,理论上讲,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市民,如果仅仅是居住需求,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住在房子里。但若要考虑未来有转让、抵押房产的可能,那么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必要前提,或者在转让不动产时补交土地出让金。

  ⑤有网友问:几年前说好的70年到期免费续期哪去了?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

  《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结语写到这里,您大概也明白了我们大概能做的就是在相关政策明确前买房时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本文来源:http://www.joewu.cn/keji/62269/

上一篇:北大医药创新药有哪些_创新药成医药“十三五”关键词 6股一触即发
下一篇:医药新闻最新消息_最新消息:医药“十三五”规划4月底发布可期
推荐内容

Copyright @ 2013 - 2018 金融屋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金融屋财经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605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