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监管|监管重手打击流动性 A股疯狂IPO无药可救

来源:期货 发布时间:2007-10-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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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  

监管重手  

国务院出手影子银行全面监管文件出台  

市场影响  

影子银行监管趋严国债期货尾盘跳水  

分析师点评“107号文”:信托业将受冲击  

2014仍是去杠杆化的一年流动性将持续紧张  

趋势判断

IPO影响明显纵有利好也救不了A股  

银监会整顿“影子银行”IPO压垮市场信心  

证监会有一条措施未来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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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手影子银行全面监管文件出台

影子银行的监管风暴来临。多个渠道消息表明,针对影子银行业务最全面的一份监管文件107号文上月已经下发。该文件除了明确各类影子银行的归口监管部门以及要求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外,还对各类影子银行业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文件还要求归口监管部门按照“业务规模与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督促相关机构建立内部控制、风险处置制度和风险隔离机制。  

明确影子银行业务监管  

上述文件在肯定影子银行作为“传统银行体系有益的补充”、“风险总体可控”之余,将影子银行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为代表的不持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第二类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第三类是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开展的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文件要求监管机构之间加强协调,按照疏堵结合、趋利避害的原则,既发挥影子银行积极作用,同时将影子银行的负面影响和风险降到最低。  

“这份文件的本意不是要限制影子银行发展,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长城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黄飙称。  

这份被称为针对影子银行业务的一份最全面监管文件,涉及的机构包括银行、信托、保险、证券期货机构、第三方支付等。甚至囊括了尚未纳入监管范围的网络金融活动、第三方理财业务和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等,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管理办法。  

已明确监管部门的各类机构,则分别由各自的监管机构加强对相关机构理财业务的监管,比如银行业机构的理财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证券期货机构的理财业务及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由证监会负责监管等,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和第三方支付业务则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协调。  

至于已明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规则、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的机构,比如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则实行统一规则下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  

按风险适应性加强监管  

事实上,去年6月钱荒以来,监管机构通过减少投放流动性等手段,致力于督促机构去杠杆,约束影子银行快速扩张。但影子银行的融资主体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对融资利率的上升并不敏感。  

“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通过影子银行融资迅速放大杠杆,一方面容易增加资产价格泡沫化、产业空心化的风险,另一方面对实体企业融资产生了挤出效应。”民生证券金融行业研究员李少君称。  

此前一度传闻银监会将出台9号文整顿银行同业业务,同业业务被认为是去年发展较快的影子银行业务之一。但随着上述监管文件出台,9号文或者类似9号文的监管文件或将作为银监会落实上述监管文件的细则出台。  

107号文对同业合作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之间的交叉产品和合作业务,都必须以合同形式明确风险承担主体和通道功能主体,并由风险承担主体的行业归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107号文主要强调‘业务规模与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在要求明确影子银行业务风险承担主体的基础上,明确由风险承担主体的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采取的手段包括与净资本挂钩、计提资本等。”黄飙称。比如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提资本和拨备。  

除此以外,107号文还对银行、信托、小贷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网络融资活动等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比如要求银行规范发展理财业务,建立单独的理财业务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业务监管体系,商业银行代客理财资金要与自有资金分开使用,不得购买本银行贷款等。  

信托公司则被禁止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典当行不得融资放大杠杆;融资租赁公司要依托适宜的租赁物开展业务,不得转借银行贷款和相应资产;严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等。(证券时报)

影子银行监管趋严国债期货尾盘跳水  

中国最严格的影子银行监管法107号文近日出炉,预示着2014年仍将是去杠杆的一年。影子银行监管日趋规范,资金拆借成本继续上升。受此影响,昨日国债期货尾盘跳水,主力合约TF1403合约收报91.22元,下跌0.12%。  

6日,中国财政部发行人民币100亿元5年期国债,中标利率4.47%,创1998年以来新高。  

根据财政部计划,2014年财政部全年共计划发行62期国债,一季度共计划发行11期国债,发行量约为2600亿,国债融资需求强劲。目前,国债期货价格保持在91.3左右窄幅震荡,短期走势很不明朗,但是多数分析师预计中长期下行趋势不变。  

显然,融资需求强劲,国债利率仍然将高企,而这一个过程或许将与国内经济下行同步进行。2013年,中国资金市场出现了两次“钱荒”。从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金融市场的表现来看,国债利率持续攀升,固定收益市场和A股市场持续下跌。而这种情况是在国内货币发行量仍然持续放大,而且影子银行监管宽松的情况下发生的。  

随着107号文件的出台,市场监管趋于严格,而国内监管层对于“钱荒”的态度也意味深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已经明确表态,“钱荒”未必是坏事,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钱荒”或是个倒逼中国金融改革的机遇——由于中国是全球钱最多的地方,同时也是经常闹“钱荒”的地方,唯有通过本币市场化才会逐步消除这一矛盾。而当前中国或是推进这一金融改革的良好时期。  

中国社科院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表示,107号文进一步限制融资端的扩张,可以预期后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会减速,随之而来固定资产投资也会减缓,如果没有存量债务重组等方面的配套,部分领域可能会面临资金链断裂及信用违约事件。  

他说,但另一方面,经济增速还要保持在7%以上,这又存在刚性的货币需求,如此融资端压缩,需求端刚性,可以预期资金市场利率中枢也有继续上升的压力。“如果希望资金利率均衡回落,可能需要抑制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的扩张冲动,抑制其旺盛的货币需求,最终经济会面临一个较大幅度的减速。”刘煜辉称。  

不过,民生证券策略研究员陆俊龙却认为,107号文应该解读为重大利好。因为107号文伤害的是券商资管、理财、信托等,也即打掉的是高利率,注意这里非但没有打掉流动性,反而还无限增加了。因为这部分流动性已经完全被发改委此前刚刚声明过的“用利率较低的城投债以及未来扩容的市政债所替代”。  

陆俊龙认为,其实,各部委正联合作战齐心打低利率:财政加速投放,货币宽松,审计署给了可以继续加杠杆的例证,发改委用低利率城投债替代107号文的高利率流动性,统计局用较差的数据给未来放松找借口。只是市场暂时不懂罢了。(证券时报网)

分析师点评“107号文”:信托业将受冲击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为各类债券票据发行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为各类债券票据发行提供担保。规范发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要按照不同类型投资基金的本质属性,规范业务定位,严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  

在去年11月市场流传的银监会《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即“9号文”)至今未落地,但更高层面的监管文件--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即“107”号文)被传确有其事。  

传言称,一行三会联合草拟,并由国务院发文,用以代替此前网传版"9号文"的国办"107号文"已于去年下发,该文件对银行同业业务、非标业务等作出了较详尽的规定。  

据路透报道,该通知内容有如下要点:  

1,正确把握影子银行的发展和监管

影子银行的产生是金融发展、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作为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投资渠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国的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2,监管责任分工  

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由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和表外业务并重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  

银行业机构的理财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证券期货机构的理财业务及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保险机构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和第三方业务由央行负责监管协调。  

3,完善监督制度和办法

规范发展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各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代客理财,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的要求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理财业务,要督促金融机构将理财业务分开管理,要单独建立理财业务组织体系、归口一个专营部门、建立一个单独的业务管理体系,实施单独建账管理、实施单独的业务监管体系,强化全业务流程监管。  

商业银行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提资本和拨备。商业银行代课理财资金要与自有资金分开使用,不能购买本银行贷款,不得开展理财资金池业务,切实做到资金来源与运营一一对应。证券公司要加强净资本管理,保险公司要加强偿付能力管理。  

加强信托公司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类业务,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建立完善信托产品登记信息系统,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  

规范管理民间融资业务,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是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风险自担的非金融机构,要通过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规范,不得吸收存款、不得发放高利贷,不得用非法手段收贷,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与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融资业务要按照一般商业信贷业务,典当行和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要严格限制,典当行要回归典当主业,不得融资放大杠杆,融资租赁公司要依托适宜租赁物,不得转借银行贷款和相应资产。  

稳健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要按照代偿能力和业务发展相匹配的原则,指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明确界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余额和净资产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超额担保。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为各类债券票据发行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为各类债券票据发行提供担保。  

规范网络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借助网络技术和互联网开展业务,要遵守业务范围规定,不得因技术手段的改进而超范围经营,网络支付平台、网络融资平台、网络信用平台等机构要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互联网技术违规从事金融业务。  

规范发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要按照不同类型投资基金的本质属性,规范业务定位,严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债权类融资业务。  

4,切实做好风险管控  

5,要求加快健全配套措施

以下分析师评论来自路透:  

1,中国社科院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  

今年银行受流动性的冲击较大,不少机构希望央行放松流动性,但从出台107号文来看,相关部门可能并不认为,货币市场利率提升,应由货币政策来买单,而应该从融资端层面进行审慎管理。

因此107号文进一步限制融资端的扩张,可以预期后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会减速,随之而来固定资产投资也会减缓,如果没有存量债务重组等方面的配套,部分领域可能会面临资金链断裂及信用违约事件。  

但另一方面,经济增速还要保持在7%以上,这又存在刚性的货币需求,如此融资端压缩,需求端刚性,可以预期资金市场利率中枢也有继续上升的压力。  

如果希望资金利率均衡回落,可能需要抑制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的扩张冲动,抑制其旺盛的货币需求,最终经济会面临一个较大幅度的减速。  

2,中信证券银行业分析师朱琰:  

107号文并不替代任何具体监管文件,预计各部委将响应107号文发布具体落地措施(如市场等待已久的银监“9号文”等);107号文充分肯定了影子银行的历史必然性和积极贡献,要求疏堵结合、趋利避害,任何“因噎废食”、“一步到位”的解读均不符合文件精神;107号文立足国务院层面统筹金融监管,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防控债务风险的工作任务,对一行三会、发改委、地方金融办等部门提出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调研,银行2013年中期以来已经持续推进同业“去杠杆”,2014年大概率延续2013年下半年格局,优秀银行通过多元金融业务谋求转型中成长。要耐心等待监管靴子最终落地。  

3,中信建投魏涛/刘义/陈莹:  

107号文主要内容包括严禁过桥、通道、代持等绕8号文监管的业务模式,严禁非信贷科目放款,严禁帐外杠杆。此举目的在于限制银行的表外业务扩张,抑制影子银行的不良发展,防止银行业发生系统性风险。  

涉及信托有:信托资金池不要对接非标资产,用资本管理办法约束信托融资类业务,促进信托转型;不提倡银行开展资金池类理财业务,要求此类业务实现项目一一对应;强调分业监管、包括地方政府都要关注影子银行,在部委指导下规范。  

对信托的影响主要有:  

影响信托资金池业务的规模和收益率水平。资金池业务是指资金运用方式为组合投资的信托产品业务,其特点是资金没有固定投向,一般投向多个领域,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为保证资金池产品的收益率,信托公司一般会按一定比例将资金分别投向流动性好收益率较低的资产和流动性差收益率较高的资产,其中流动性强但收益较低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债券等货币市场投资工具,流动性较差但收益率高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地产、基础建设、股票、一年以上的信托或贷款产品等。在原来的报告中,我们对信托资金池业务有较详细的介绍和风险评估,目前集合资金信托中总开放式产品每月存续规模预计在2,000亿元以上,相对于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而言,规模庞大。如信托资金池不能对接收益率较高的非标资产,必将拉低收益率,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减弱,从而影响资金池业务规模的发展。  

同时,银行资金池产品有一部分是对接信托产品的,并没有实现项目的一一对应,因此,107号文对银行资金池业务的规范也会间接影响到信托业。  

信托业在经过高速发展后,随着竞争的加剧、监管的加强和风险预期的加大,信托业必将逐步打破原来过度依赖类贷款的业务模式,因此,107号文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信托业的转型。  

4,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  

在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完成后,各方都在期待接下来会做些什么,应该说107号文还是众望所归的。  

对影子银行作用的肯定也非常积极,可以看到三中全会后,是在真正贯彻让市场起决定性的作用。实施巴塞尔协议的经济体,第一阶段都发生过通缩,但为何中国没有出现通缩和严重的经济下滑,应该说影子银行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另外,影子银行一般被认为是逃避了信贷规模,但实际上,市场经济体一般是不需要硬性规定一个信贷额度的,这从美国利率市场化的经验中也可以得到借鉴。  

目前中国也处在这样一个过程中,由单一的信贷融资过渡到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意味着单纯的数量管理也会趋于无效,正在向价格管理过渡,但目前完全的价格或者完全的数量都不行,需要两者结合。  

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也在这种过渡中,还在探索,也面临着数量管理可能挤压中小企业融资,价格管理又会面临融资平台等预算软约束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  

最后,可以看到文件还是一个非常原则性的框架,没有办法实际操作,后面的规则需要各部门具体落实。(华尔街见闻)

2014年仍是去杠杆化的一年流动性将持续紧张  

2013年中国央行的货币政策基本上呈现出一种“稳中带紧”的趋势,即在信贷增长与货币增长保证实体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谨慎地对待流动性的增长。不仅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没有变化,而且公开市场操作也处于慎重处理的态势。但流动性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背离,成为2013年困扰央行的一大难题,这个难题估计还会在2014年蔓延。  

对于2014年的货币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基调是稳健,其基点应该是建立在央行发布的第三季度货币政策上,即让2014年的信贷增长和货币增长回归常态或中性(或者说与实体经济增长相适应),同时密切关注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及区域性风险,因此,去杠杆化、遏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过度扩张及防止房地产泡沫风险增加,应该是央行2014年的重要任务。  

应该看到的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2014年国内宏观经济基调基本上确定,即GDP适度增长、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就业形势有所好转等,但是在这些可控数字的后面隐藏着一股地方政府过度投资的暗流。原因在于,无论中央政府如何减弱对GDP增长的追求和如何不把GDP增长作为政府官员考核的标准,但是地方部分官员往往将业绩增长与其个人利益联系在一起,2013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快速增长(达3万亿元以上)就是这种现象的最好证明。  

笔者认为,2014年,在信贷管制下的双轨融资市场和地方政府过度的融资需求双重压力下,信贷市场及货币市场资金紧张的格局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市场流动性紧张在2014年仍然是大概率事件。  

有报道说,中国银监会即将出台《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简称“9号文”),并于今年2月1日开始执行,管理办法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对银行同业业务的监管。这就意味着监管层再次对银行非标准化资产打出重拳。该政策的出台,尽管可避免2013年“钱荒”事件的出现,但是它会进一步加剧一些中小银行资金紧张的局面。同时,国内银行也可能因此减少一个利润增长点。  

从融资市场的供求关系来看,货币政策稳健性仍然是非完全市场化下的稳健,即只要存款利率没有放开及基准利率没有转型,那么信贷市场的双轨态势就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信贷的紧张格局同样不会改变。对于资金的需求方来说,两大资金流向的漏斗仍然是深不可测。一是尽管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是2014年治理的重点,但是这只能促使地方政府去想办法开拓融资平台的渠道,使其合法化,而不会减弱地方政府对融资的需求。地方政府的融资饥渴症可能更为强化。二是近期住房市场的投机、投资预期不降反增,这就使得完全依赖银行杠杆化的住房信贷需求不断增加与扩张。因此,如果这两个融资需求漏斗仍然在继续,那么不仅是整个2014年资金紧张的根源,也是融资成本上升的根源。  

为了防范其风险,笔者认为,2014年央行的货币政策仍然会保持“中性偏紧”。这种状态,无论是对实体经济还是对证券市场来说,其影响肯定不小。  

币值的稳定,同样是2014年央行货币政策值得关注的焦点。特别是从近期来看,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的改革,似乎又带来人民币新一轮升值的契机。从最近外汇市场的情况来看,人民币兑换美元的中间价和现货价,都创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的新高。特别是2013年人民币兑换美元升值达到近3%,远远超出近几年人民币汇率的升值水平,使得套汇活动大增。那么,2014年,人民币快速升值的格局会否持续?  

笔者认为,2014年人民币汇率可能在两方面出现较大突破。一是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人民币单边升值的格局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人民币汇率将迈向“双向波动”的新阶段。当然这种“双向波动”的震幅会保持在一个较小的区间内(比如3%上下波动)。二是美国QE退出对中国市场的影响。这将是影响人民币汇率变化的重大事件。如果大量的资金流出中国市场,不仅使得对基础货币产生重要影响的外汇急剧减少,甚至会出现负增长,而且国内市场的流动性也会受到影响,这将导致人民币汇率贬值。

郑眼看盘:IPO影响明显纵有利好也救不了A股

A股连续杀跌,上周五和本周一均大跌。截至周一收盘,沪综指大跌1.80%至2045.71点,深综指跌2.57%至1038.34点,中小板综指跌2.37%至6053.91点,创业板指跌2.18%至1323.33点。  

盘面看,以房地产、煤炭等为首的权重股杀跌,但中石油、中石化及部分保险股充当了护盘角色。昨中石油收涨1.7%,中石化涨2.28%,中国人寿涨1.44%。小盘股整体走势趋弱,但也有一部分小盘股走势独立。  

股指杀跌显然与IPO有关,一为IPO公司获批的密度太大,二为新股目前这种不尽合理“资金加市值”的配售方法。  

新股发行密度过大自然会压制二级市场,虽然也有许多人坚称扩容并不影响二级市场走势。本周将有8家新股发行,下周一下子加速至18家,这实际上和打包发行并没多少区别。  

笔者相信这个市场中可能“被用于打新的市值”是远远超过两市保证金余额的,即使仅有十分之一市值被用于打新。从中长远看,只要新股没批量破发,那么笔者“持老股者中至少有十分之一愿意申购新股”这种估计就应是保守而合理的,如此股指就不太可能进入均衡格局。最终“市场的解决方法”就是——批量破发。  

如上所述,今日起市场自然就将进入另一阶段,即已获得本周三打新资格且资金量又不够的投资者,可能会于今明两天抛售老股,如此股指的压力颇大。  

由于新股的发行方法,股市格局已被大为干扰,这使得原本极为重要的经济基本面在股市运行中的作用被大大削弱。也就是说,现在影响股市最大基本面就是这个新股申购,其他基本面暂时也只能退居其次。既然新股发行速度这么快,投资者也没啥可想的,只能继续保守。  

笔者认为,目前持有现金较多的投资者暂不必急于抄底,持重仓者应寻机兑现。可能有些重仓者并不想打新,所以就认为无须抛股,但这样的想法未必有利,因股价涨跌取决于大众行为。当一部分人不抛时,其他投资者却在抛,股价一样会跌。  

管理层已停发新股一年多了,所以这次重启新股一定十分重视,故不排除接下来几天出台些利好来护盘的可能。然而上述新股发行方式短期内不会改变,所以纵有利好也济不了大事,投资者可视为逢高兑现机会。  

如果今日不见利好或护盘,2000点大关显然将受测试,投资者暂时不必介入。从中线看,该点位能守住的机会较为渺茫。从股指形态上看,2078点大关已守了数次,所以要么此点能构成支撑,要么连2000点也不会是支撑,因两大支撑不会相隔这么近,一定会有些空间。有些空仓投资者可能想拿些老股以便申购新股,笔者认为现在入场时机未到,至少下周去拿些新股更加有利,因届时资金有可能会空前短缺。(每日经济新闻)

银监会整顿“影子银行”IPO压垮市场信心  

本报讯A股市场周一长阴破位下跌,从消息面看,有两方面的利空因素成为压制市场的主因。首先市场传闻国务院下发“107号文”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其次,持续出现的IPO名单以及密集的新股发行和申购日程,令市场感到不堪重负。周一晚间,银监会网站发布《银监会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通稿,文中“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一节,证实了“107号文”的真实性。市场人士分析,上述政策的严格执行可能导致银行股收益明显下滑,以及后续宏观经济层面的更多连锁反应。  

银监会会议印证“107号文”细节

最近一段时间,银行股一直跌跌不休,正在投资人对此感到“纳闷”的当口,市场传闻:国务院“107号文”已经下发,该文件全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场预期,受监管升级的影响,信托与券商资管等行业或将面临重新洗牌的格局,而银行业的利润也可能下跌将近一成。  

周一晚间,银监会官方网站挂出“银监会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详细内容。1月6日,银监会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全年工作,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了2014年银行业监管工作重点。  

值得重视的是,“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章节透露的内容,与传闻中的“107号文”颇为神似。“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明确要求:防范四种业务风险,对于理财业务,建立单独的机构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不购买本行贷款,不开展资金池业务,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对于信托业务,要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类业务,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及时披露产品信息;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落实监管责任;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明确界定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建立风险“防火墙”。  

缓释平台贷款风险合理控制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  

除上述最为引人注目的信息以外,银监会还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缓释平台贷款风险,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审慎稳妥地缓释平台贷款风险。  

二是严控房地产贷款风险,高度关注重点企业,继续强化“名单制”管理,防范个别企业资金链断裂可能产生的风险传染。  

三是防化产能过剩风险,通过产能整合重组、技术改造,促进生产资源有效利用,盘活沉淀在过剩产能上的信贷资产,减少风险总量。  

四是紧盯流动性风险,提高资金来源稳定性,加强同业、理财和投资业务管理,合理控制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  

五是谨防信息科技风险,建设自主、安全、可控的信息科技系统。  

六是盯防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严格实施信贷违规问责和案件问责。  

分析人士认为,上述信息表明,2014年金融风险不会集中爆发,而是采用“缓释”的方法加以调节。但由于对影子银行业务的严格监管,社会融资规模可能会受到直接影响。  

政策压制银行股走势IPO影响市场信心  

银监会上述对金融风险的最新化解思路,无疑表明2014年银行、信托、小贷等种种涉及信贷的金融机构将面临较以往更为严峻的业务调整。有分析认为,银行股的业绩将会受到直接影响,全行业利润可能因影子银行业务的整顿而下滑一成。  

此外,IPO开闸以来,一批又一批的新股粉墨登场,新股申购日程被安排得满满的。证监会不久前关于“1月底前会有50家企业拿到IPO批文”的表态重新燃起市场担忧。市场资金面紧绷的局面一直持续,权重大盘股的走势又受政策压制,这些因素都直接导致A股开年的表现实在是不如人意。(投资快报)

老法师看盘:证监会有一条措施值得关注  

明日(1月8日),IPO重启后首批新股将正式申购。在这批新股中,有一家叫做“纽威股份”的公司,这家公司是生产阀门的,因此有投资者笑称:IPO一开闸就给大家送上一个做阀门的,用意真深刻。  

既然阀门已开,那就不会很快关闭。昨天(1月6日)证券新闻最让人感到心惊肉跳的的标题当属“新股18连发”。这说的还是下周(1月13日~18日),如果加上本周的8只,短短两周时间就要发行26只新股。确实创出史上最凶猛IPO发行潮。  

昨日我的见报文章标题是“小心破位”,结果大盘或许真是被“18连发”给唬住了,昨日低开低走,最终大跌37.43点,以2045.71点报收。  

或许这个时候,有投资者会不满:凭什么新股发行一开闸就如此“狮子大张口”,为啥不考虑一下市场的承受能力呢?  

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此时抱怨监管机构。因为在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宣布新股发行将重启时,早已表示2014年1月将有约50家企业陆续上市,可谓有言在先。之后证监会还表示,监管部门不应代替、也不可能代替市场进行价值判断。  

那么,我们现在要关注的就是监管层有没有什么其他措施,能够对新股密集发行起到对冲作用。  

证监会实际上也是有所动作的。据新华网报道,证监会1月6日上午专门召开了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会议,其中一条措施值得关注:肖钢表示,要形成落实公司在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回购股份的监管安排。我认为这条措施无疑将对那些大面积破发的钢铁股、银行股形成利好。经昨日大跌后,可能在短期形成小反弹,但大趋势既已破位,短期转势也不容易。(张道达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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